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城区公园管护”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公园管护项目,是由莲花湖公园管护、旗山公园物业管理、小桥广场管理、望龙湖湿地公园管理、县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及莲花湖公园旗山公园绿化养护等6个性质相同的项目整合归并而成,是我县经济建设中的民心工程、亮点工程,是广大游客和全县市民游览观光、健身休闲的开放性公益服务场所,属于公共服务保障领域中的其他运转类重要长期项目。
(2)立项依据。
①2003年县政府关于莲花湖停渔植莲问题决议;
②2011年12月5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6次;
③2012年7月23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次;
④2012年11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次;
⑤2013年9月11日县长批示;
⑥2015年8月5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26次;
⑦2016年4月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1次;
⑧2016年11月18日县长批示;
⑨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1个年度)公园电费清单--县供电局出具;
⑩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1个年度)公园水费清单--县自来水公司出具;
(3)实施主体。枞阳县莲花湖管理服务公司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①保持公园环境干净整洁;
②维护公园财产安全及设备完整;
③保持公园游览环境规范有序,保障游客财产及生命安全;
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⑤按规范养护公园苗木花卉,确保生长良好。
(6)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管护资金179.5万元。
(7)绩效目标。保持公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保护公园财产安全完整;维护公园游览秩序,保护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按规范养护公园苗木花卉,确保生长良好。
2、“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主次干道、支路、雨污管网、桥涵、广场、)日常管理和维护,以及汛期城区防涝、冬季路面防滑等工作经费。目前:县城区市政管护道路共52条,长度69.98公里;管护桥梁4座;管护广场、公园数4个;疏浚维护雨、污水管线长度约206公里;维护雨水检查井、雨水篦数约9300个;维护污水检查井约4500个;特种车辆(管道爬行车、排水泵车、吸污车)3部。
(2)立项依据。根据第20次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枞阳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7)(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170万元,由4个小项目相加而成,具体如下:
①、城区市政道路(约70公里)破损路面修复、破损窨井盖更换、人行道及路牙石的修复80万元。
②、城区市政主次干道雨污井清淤、管道疏浚维护(雨、污水管线约206公里、雨水井(含雨水篦)约9300个、污水井约4500个)75万元。
③、汛期及冬季应急物资(砂、碎石、应急排水护罩;融雪盐;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机等应急车辆使用)费用10万元。
④、特种车辆(管道爬行车、排水泵车、吸污车)保养、维护费用5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由本年度政府基金预算安排资金170.00万元。
(7)绩效目标。做好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汛期城区无内涝、基础设施完好、正常安全运行。使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城区路灯电费”项目。
(1)项目概述。科学亮化县城,保障路灯正常运
(2)立项依据。根据2013年5月23日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精神
(3)实施主体。枞阳县城区路灯管理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路灯管理及电费支付方式
(6)年度预算安排。城区路灯电费费用200万元
(7)绩效目标。
目标1: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目标2:为城区路灯正常亮化提供保障、路灯安装、路灯维护、路灯装饰广告管理;
目标3:配合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做好新建道路的亮化工作。
目标4.做好城市路灯亮化,提升城市文明度,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使居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