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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9:50 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2-3211610,传真:0562-3211713,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公开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的应用落实,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事项情况。在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决策公开和政策发布及文件解读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提高公众知晓率。2021年,围绕我县重点工作,共组织上线在线访谈栏目10期。不断完善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公开,以图文并茂形式,有条件的含视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始终保持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办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纸质受理3件,均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纸质信件进行回复,并与当事人联系。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严格落实《枞阳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全手册》,建立健全信息“三审”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依托政务微信(枞阳在线)、政务微博(枞阳发布)推送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建设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着力点,全年共维护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题7个,新增专题2个,分别为“奋进‘十四五’”绘就新蓝图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县长信息共答复县长信箱191件,回复率100%。开展在线访谈栏目10期,征集调查12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问题整改,对照县政务公开办抽查反馈结果,细化整改方案,认真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加大日常监督考核力度。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保证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未开展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以来,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把握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工作人员加大向优秀案例学习力度,确保把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