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47 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镇浮山路,电话:0562-3211610,传真:0562-3211713,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加强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完善政策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规范信息发布,2022年全年发布政策文件18件;完善决策公开流程,发布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及结果情况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规范办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9件,均依法、按时办结,并与当事人联系。

收到的申请,主要以政策咨询类为主,涉及征地拆迁、文化设施建设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原因: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越来越受到关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枞阳县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二是规范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确保内容准确。三是严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维护。共承担县本级政府会议、督查督办、建议提案等栏目管理维护。严格依照栏目要求,全面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二是加强专题维护,突出服务成效。以建设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着力点,全年共维护政府门户网站7个专题。三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全年发布政务信息3000余条,办理县长信箱347件,回复率100%。开展在线访谈栏目2期,网上调查6期。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纳入党政目标管理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因为职能划转原因,政府网站运维和政务公开工作已经不在我办,但我办仍协助相关管理局落实向上汇报,争取保障等工作。三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评价、投诉、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15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及时、规范、全面、准确公开方面还不够。二是对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做好政府网站更新发布、强化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监管等方面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手段多样性、内容针对性。二是强化组织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推动政策文件面向社会发布,做好舆情回应和依申请发布工作,主动面向社会接受监管,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重点做好条例贯彻、标准指引、解读回应、机制完善、平台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