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政务中心综合楼322室,电话:0562-3257076,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枞阳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重点任务。
(一)主动公开
枞阳县全年各级各单位共发布信息约1.7万条。其中发布县政府政策文件62件,回应重大舆情信息2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8场。基层双化领域由26个增加至31个,其中新增6个、调整1个,共发布信息5478条,双化专题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加大解读产品投入力度,政策解读质量明显提升,4篇解读材料获评市级优秀。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切实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公众合法权利。全年共收到自然人和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办结50件(其中2件为跨年办结件),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29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1件。
分析本年度申请信件的主要内容,征收补偿、教育医疗、资金发放等方面申请较多。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相关信息发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推动政务公开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二是落实信息源保障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机构和下属单位考核内容,出台相关奖惩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督促。三是加大信息安全保障力度。围绕重大时间节点网站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全性、可靠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市级集约化管理。实现数据安全迁移,并结合业务会议,对平台使用进行了多轮培训。二是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按标准规范文件格式。政府网站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进一步优化信息受众服务体验。完成网站SSL加密建设等基础项目,网站安全进一步加强。三是拓展平台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权威平台作用,全年访问量达到170万人次。加强新媒体宣传,“两微”全年发布量达到1.4万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考核监督力度。开展政务公开网站月度专业检测,保障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性,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将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相关公众评价制度,接受公众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实效性。
2022年我县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13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5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04 | ||
行政强制 | 209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82.4756* |
*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9 | 0 | 0 | 0 | 1 | 0 | 5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1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47 | 0 | 0 | 0 | 1 | 0 | 4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各乡镇、各部门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低站位。服务观念不强,公开责任弱化,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认识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彻底认识到政务公开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安商的重要意义。二是信息来源缺保障。政务公开“一线化”落实不力,政府信息往往束之高阁,不能及时发挥社会效益。公开责任不明,缺少协调督促,不能有效组织和保障信息源,致使信息来源单一、质量低下、时效滞缓。三是业务能力待提高。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多为兼职,而客观上政务公开工作越来越精细化、复杂化、专业化,业务难度增高,时间需求增大。业务人员变更频繁交接时间短,导致工作连贯性不够、业务不熟练,对已经开展的工作缺少交流总结。四是公开制度需完善。部分单位未制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部分单位未落实单位信息源保障制度;未将政务公开纳入机构和下属单位考核内容。不能有效组织和保障信息源,致使信息来源单一、质量低下、时效滞缓。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站位,明确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责任,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发挥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公文公开属性审定机制,建立栏目管理责任制度。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和专项评估,及时解决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队伍和机构建设。做好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成功举办“政府开放周”活动。在2021年成功举办“政府开放日”基础上,2022年9月联合9家单位举办了以“参与‘枞’务公开,走进阳光政府”的政府开放周活动。活动吸引了近百名公众、企业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拉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
3、加大政务公开实效宣传。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经验总结的报送、宣传工作。人民日报数字平台发布我县创新经验总结1篇;“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发布我县“政府开放周”活动报道2期。
4、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应用。县级政务公开专区于2021年底建成。2022年,我县进一步拓展应用,在查询机上接通政策文件库,方便公众查询政策信息。配备专人接受专区咨询引导。各单位结合大厅政务服务工作,利用专区开展培训。丰富阅读区读物,补充公报、办事指南等。政府开放周期间,安排公众和记者进行了专区参观采访,扩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