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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部署要求,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发布政策文件1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发布3件、代发政府文件9件、发布政府办文件3件;发布政策解读66条,其中部门解读发布5条、负责人和专家解读发布15条、媒体解读15条;发布重大会议信息38条;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均依法、按时办结,并与当事人联系。
收到的申请,主要以政策咨询类为主,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码头拆迁、土地租赁等。分析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原因,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越来越受到关注。下一步,我办将继续丰富公开内容,多渠道增强公开力度,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强化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对审核发布责任到人,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整合信息资源,围绕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社会救助、依法行政、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进行集中公开,优化设置栏目,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二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全年发布政务信息300余条,办理县长信箱87件,回复率100%。开展在线访谈栏目30期,征集调查24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纳入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以监督促提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因为职能划转原因,政府网站运维和政务公开工作已经不在我办,但我办仍协助相关管理局落实向上汇报,争取保障等工作。三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评价、投诉、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枞阳在线”政务新媒体上增加“县长信箱”链接,丰富监督渠道。2023年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3
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栏目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未严格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及时公开。二是信息公开人员熟练度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且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需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建设,进一步发挥作用。
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国家、省、市、区各项重大改革和关键举措,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二是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注重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解读,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三是努力打造政务公开亮点。在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中,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多举措,注重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工作新亮点,进一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