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镇浮山路2号,电话:0562-3211610,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信息发布,2024年全年发布政策文件36件,其中代发政府文件21件、发布政府办文件15件。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12条,其中意见征集5条、意见反馈4条、会议开放3条。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新增入库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做到格式严谨规范、决策公开透明。三是丰富解读形式,全年发布政策文件相关解读26条,采用文字、图片、负责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努力让政策入户入心,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发布重大会议信息6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依法、按时办结,较去年下降57%。收到的申请,主要以政策咨询类为主,涉及房屋征收补偿、财政预算等。分析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原因,一是公开渠道较分散。由于信息公开范围不同导致渠道不同,公众查询不便;二是部分群众对行政机关职能不了解,以“多申”方式行使权利,以致部分申请非我办职能。下一步,我办将加大职能宣传,协同县数据资源局加强渠道管理,引导公民法人正确申请,保障群众利益和权利,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办)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确定要求,未明确公开属性的公文按流程退文。二是严格信息安全管理。严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三是落实信息审查清理。对已经发布信息进行信息级别研判,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丰富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本年度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通过门户优化公告公示、公众征集、问卷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和相关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政策、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着力打造“透明政府”。全年发布政务信息300余条,办理县长信箱268件,回复率100%。开展在线访谈栏目7期,征集调查5期。二是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加强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及时推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做好信息维护监督。全面维护好各栏目信息日常发布,确保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专题内无空白领域、无错链、无空白栏目。明确栏目要求,及时收集信息,按时按要求发布。严把信息规范关、权威关。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提升平台信息质量。。
2024年多次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未出现负面社会评议情况。全年未出现政务公开工作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强,信息发布的频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
改进措施:一是落实信源保障机制,各栏目公开责任落实至一线股室,增强全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审核、发布效率。二是在保证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通过LED屏等线下公开的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高质量开展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在线访谈栏目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联系服务群众、展示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2024年,我办开展了7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访谈紧紧围绕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