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市场环境,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省商改办和县双随机办的要求,经研究,制定了《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改革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承担监管职责的局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树立“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鲜明导向,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检查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完善制度,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一)完善抽查工作制度。根据《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24】1号)精神,逐项完善随机抽查工作制度,明确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匹配等事项,提高监管制度化。
(二)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根据《关于做好“一单两库”动态调整及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枞双随机办【2024】1号),及时调整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和检查项目清单库数据,确保抽查基础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三)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将在编在岗且持证执法人员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离岗、退休和不在编的原录入执法人员库的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和删除。每项检查至少有2名专业对应、业务熟练的执法人员参加,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一经确定,原则是不予更换;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指令回避,另行随机匹配。
三、统筹安排,规范实施随机抽查
(一)严格区分类型。以在枞阳县注册的企业和组织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从“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中抽取,并依托该系统进行匹配,检查结果及时上传至该系统,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严格抽查质效。按照差异化抽查比例进行抽查。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原则上不高于被检查对象总数的10%。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按100%的比例进行抽查。统筹检查时间安排,本年度抽查计划安排在4-11月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最迟不能超过11月底,避免在下半年“扎堆检查”。
(三)推进联合抽查。所有抽查事项全部开展联合抽查,我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见附件),明确了联合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抽查比例和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环节有序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对于已经纳入联合抽查计划的事项,不再单独开展抽查,对相同检查对象的多个抽查事项实行联合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强衔接,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一)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抽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严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按有关程序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需要给予信用处理的,应当按照程序及时作出处理,将处理结果记入信用管理平台。移送查处、信用处理情况,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记在检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6日
附件:1.枞阳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4年度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
开”部门联合抽查(一业一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1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检查
全县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的单位(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
畜牧业监督管理
全县畜禽养殖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
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全县种畜禽养殖企业
4
生猪屠宰项目检查
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检查
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5
农资市场监督检查
农药经营监督检查
全县农资经营户
《农药管理条例》
肥料经营监督检查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经营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用薄膜经营监督检查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4号
6
兽药经营监督检查
全县兽药经营户
《兽药管理条例》
附件2
2024年度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抽查(一业一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任务
名称
发起
单位
参与
抽查
主体
(层级)
对象
基数
差异化
比例
时间段
是否一业一查清单
备注
2024年度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部门联合检查
县市场
监管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水生野生动物养殖
按照正常企业10%、警示企业100%、失信企业100%、严重失信企业100%的比例进行抽查
4-11月
是
按照正常企业100%
2024年度种畜禽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县生态环境局
全县种畜禽生产经营主体
4 -11月
否
按照正常企业50%抽查
2024年度畜牧业监督部门联合抽查
畜牧业监督检查
全县畜禽养殖主体
34
按正常企业20%抽查
2024年度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资质、动物检疫监督部门联合抽查
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资质、动物检疫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
2024年度兽药经营监督部门联合抽查
全县兽药经营店
按正常企业50%抽查
2024年度农资市场监督部门联合抽查
全县农资市场经营店
132
按照正常企业10%抽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