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聚焦应急管理领域、农业农村领域、水利领域、环境污染领域、住房建设领域、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卫生健康领域等8个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可能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生活垃圾收集转 运处置,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农药化肥减量使用、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问题、农业废弃物(秸秆、畜禽粪污、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水利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水资源管理、江河湖泊水库及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库“四乱”整治等、水利工程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环境污染领域。 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散乱污”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总磷污染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住房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筑施工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和噪声防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土地利用保护、收储用地环境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矿山无证和超层越界开采、矿山生态修复以及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违规采矿(石)、采砂、开办工矿企业、侵占湿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非标农膜销售、燃煤锅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医疗污水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放射性物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加强工作调度。乡主要领导负责全乡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每月督导,调度。各村要履行职责,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突出专项整治。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攻坚相结合,针对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工业固体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各村要主动作为,细化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三)实行闭环管理。 建立问题排查、整改、核查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直至问题整改销号。各村要建立长效机制。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按照有关要求,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每月10日、25日前将本村排查表纸质书记签字盖章报送乡环保办公室,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805667619。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待问题,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把排查整改工作压到实处。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开展本辖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健全常态排查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并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问题查得准、改得彻底。对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白梅乡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督机制
2. 枞阳县白梅乡生态环保大排查问题清单
附件:1
白梅乡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督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我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我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牢固树立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工作包保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班子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协作紧密,实行“乡干部包村、村两干部包片”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好包保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排查与整治。
二、排查整改制度
乡干每旬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村干每周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隐患排查。通过排查应急管理领域、农业农村领域、水利领域、环境污染领域、住房建设领域、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卫生健康领域等8个重点领域,及时发现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直至问题整改销号。
三、预警会商制度
乡政府积极对接县环委办及时分析预测生态环境形势研判,充分利用综合气象观测系统,针对大气污染、水土壤污染等生态环境风险,实施综合监测预警,乡政府每周组织各村对排查情况进行会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影响。
四、及时上报制度
村干巡查发现有生态环境污染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乡报告,发现污染生态环境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乡分管负责人报告。如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立即向乡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化。
五、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法排污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生态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侦办。强化包保人员的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包保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依法依纪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