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一是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对符合淘汰条件的14辆营运柴油货车已淘汰7辆。二是开展道路扬尘整治,制定《枞阳县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印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和有关部门,对枞阳海螺绿色建材公司等8家混凝土搅拌站开展环境整治检查,对枞汇材料科技公司等存在扬尘防治不到位问题下达整改要求,对晶磊非金属材料公司等5家机制砂生产项目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对县医院食堂等餐饮油烟治理进行检查,督促油烟净化装置正常维护。截至3月24日,县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3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5%、上升7.7%;优良天数67天,优良率79.8%,去年同期66天,优良率79.5%。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6+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开展试运营;二期工程正在进行主、支管网铺设及厂站设备维修等工作,主管网形象进度完成约70%。二是推进汤沟河水环境治理,镇区段岸坡整治及截污工程正在按方案施工。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枞阳县白荡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并报县发改委审查批复。四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2024年度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4个黑臭水体治理。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推进枞阳县钱铺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收尾,正在推进第三季作物栽培,预计7月份完成验收。铜陵市枞阳县钱铺镇蓝星和鹿狮废弃矿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已开标,目前正在挂网公示。二是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开展2023年度全县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完成28家医疗机构、2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6家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及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废年度申报工作;完成了5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印发《2024年枞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安徽玉堂雨具有限责任公司填报2023年新化学物质使用情况。
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中央及省、市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对省四季度警示片披露问题(宏太建筑环境问题)、市三、四季度警示片披露的8个问题分解至各有关单位,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清单上报市环委办。制定《枞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各乡镇、经开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问题“回头看”,持续排查12个重点领域环境问题。初步拟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提前谋划省督察各项保障和迎检工作。
5.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巡查,对辖区15相关企业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事项,3月份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13起,均及时受理并核查,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起,主要涉及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依规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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