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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16时
二、发布地点:县医保局五楼会议室
三、发布主题和主办单位
主题名称: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主办单位: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四、发布人:汪忠芹
五、发布会通稿
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首先,我向大家通报2023年基金监管工作简要情况。
一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医保局完善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定期沟通信息,实行案件会办交办,与相关部门合力保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建立基金监管专家库。47名专业人员入选基金监管专家库成员,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专项行动精准推进。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县376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接受现场专项稽核检查。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追回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7.48万元,扣除违约金26.88万元,罚款73.58万元。约谈定点医药机构97家、限期整改97家,行政处罚8起。
问:今年集中宣传月的主题是什么?
答:今年集中宣传月主题是“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问:为什么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答: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打击医保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问: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答: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医保部门举报: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床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问: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答: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医保部门举报:
1.盗刷医疗保障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问:参保人员的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答: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医保部门举报: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问: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答: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医保部门举报: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问:定点医药机构还有哪些违规行为可以投诉举报?
答: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向医保部门举报:
1.参保人员购药价格高于其他人员购药价格的;
2.药品交付时打印票据信息与所购药品名称、数量、金额不一致的;
3.就医购药时不能提供打印收据等资料,相关信息打印不完整,有遮挡涂改的;
4.擅自减免参保人员应自付医疗费用的;
问:举报方式有哪些?
答:欺诈骗保及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渠道有:
1.铜陵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62-2128929,0562-2618007。
2.枞阳县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62-2901169, 0562-325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