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华新代表:
您提出“关于启用荷香苑小区物业用房的建议”( 17-4-3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是我省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枞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建议中提及拟用作物业办公场所的“物业用房”,产权归属于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目前已向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转呈了旗山社区《关于申请使用荷香苑物业公共用房的报告》,等待指挥部批复。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枞阳镇政府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张正超
联系电话:19905623811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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