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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枞阳镇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67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0 16:26 来源:枞阳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殷华新代表:

您提出“关于启用荷香苑小区物业用房的建议”( 17-4-3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是我省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枞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建议中提及拟用作物业办公场所的“物业用房”,产权归属于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目前已向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转呈了旗山社区《关于申请使用荷香苑物业公共用房的报告》,等待指挥部批复。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枞阳镇政府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张正超

联系电话:19905623811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