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补贴资金项目陈述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全县“三支一扶”服务单位前期为“三支一扶”人员垫付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二、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保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93号) 第二条:积极落实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发〔2010〕23号、皖政〔2009〕39号文件要求,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办理社会保险,直至服务期结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生育保险、基本工伤保险、基本事业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及参照标准,具体测算过程,与申报预算资金匹配。
同步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项目金额测算依据和支出明细内容
说明测算明细以及采用的标准和依据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月实际发放的省补、市补金额总数为缴费基数(专科4203元、本科4432元、硕士4626元)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人数为88人。
2、采取的标准和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9号令
3、本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69.2万元。
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附件:相关文件(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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