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经费项目陈述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费数额。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可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确定经费数额。要加大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房、服务场所和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三、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及参照标准,具体测算过程,与申报预算资金匹配。
同步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项目金额测算依据和支出明细内容
说明测算明细以及采用的标准和依据
1、目前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库数为63560份。
2、本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5万。
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附件:相关文件(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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