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林业局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1.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082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878号)。 |
到户,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
|
30元/亩(其中损失性补助22元/亩,护林补助8元/亩) |
行政村填报分配表明细表-公示-乡镇汇总-县林业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市林业部门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62-32116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