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技能培训工程补贴资金 |
《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4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70号)、《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 |
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因生育2年内未就业妇女等重点群体 |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承训机构,标准:人均500-2400元。
2.生活费补贴直补参训个人,标准:每人每天50元。 |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承训机构,标准:人均500-2400元。
2.生活费补贴直补参训个人,标准:每人每天50元。 |
承训单位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所在地人社局通过系统审核后;培训单位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地人社局的动态监管;培训完成后,培训单位通过系统向所在地人社局申领补贴资金;所在地人社局将结业考核合格情况报同级财政局后,按规定时间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参训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承训机构。
2.生活费补贴直补参训个人。 |
培训后发放 |
0562-3217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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