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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名称: 2024年县卫健委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7
2024年县卫健委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08 14:58 来源: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4年县卫健委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县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6号)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子女伤残:8640元/人.年;
子女死亡:10800元/人.年;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6480元/人.年;4920元/人.年;3360元/人.年。
子女伤残:8640元/人/年,子女死亡:10800元/人/年;一级并发症对象6480元/人/年,二级并发症对象4920元/人/年,三级并发症对象336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5月30日前发放 0562-3253292
县卫健委
县卫健委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非独女户:1200元/人/年,独女户:144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2040元/人/年 非独女户:1200元/人/年,独女户:144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204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2-3253292
县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 一方户籍在我县,另一方户籍不在我县的夫妻10元/人/月,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我县或户籍在我县的符合条件单亲家庭20元/人/月 本人持独生子女光荣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2-3253292
县卫健委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具有本县户籍,年满60周岁),根据其失能程度,发放一定数额的护理补贴。到人 400元/人/月,300元/人/月,200元/人/月 本人申请,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建立档案、年度审查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2-3253292
县卫健委 紧急慰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到户) 3000元/户 个人申请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2-3211127 一户只享受一次
县卫健委 慢性病救助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办秘〔2016)447号) 计生特扶对象中慢性病患者(到人) 500-2000元/人 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2-3211127
县卫健委 大病住院救助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办秘〔2016)447号) 计生特扶对象中当年住院的大病患者(到人) 1000-5000元/人 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2-3211127
县卫健委 圆梦行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到户) 20000元以内据实补助 个人申请乡镇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2-32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