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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9X4/202404-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文号: 枞财农村〔2024〕89号
成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5:55 来源:枞阳县财政局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

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皖财会〔202313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准把握制度要求

随着“三农”工作改革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尤为重要。为此,财政部修订印发了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对于防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风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稳定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精准把握《新制度》的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举措,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财务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业务管理技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要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加强《新制度》的学习,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新制度》业务培训,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微信、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各财政所和横埠镇财政资产管理中心要做好《新制度》政策解读、咨询、释疑、培训等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稳定、有序运行。

三、严格贯彻落实,推进完善制度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村社账务分设的相关要求,按照《新制度》等法律法规组织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一要配强财务人员。指导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熟练使用铜陵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原则上不再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会计核算。二要完善配套制度。结合《新制度》等法律法规,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收入、支出、审批、报账、收益分配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运行。三要形成监管合力。乡镇、经开区“三资”和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等工作机制,每年定期联合开展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接受县农业农村和财政等部门指导和监督。

 

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http://kjs.mof.gov.cn/zhengcejiedu/202309/t20230922_3908545.htm内容过多,以链接形式提供)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