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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示范幼儿园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示范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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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09 14:49 来源:示范园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示范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前或转园幼儿,必须持妇幼保健站或县防疫站健康体检证明,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体检,并建立入园幼儿健康档案。

  2、在园幼儿每年由妇幼保健站或县级医院体检一次,并做好生长发育评价,每季度由保健医生为幼儿测量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并做好记录、分析、评价、矫治。

  3、坚持做好晨、午检和安全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表(晨检、午检、服药记录、交接班记录、体弱儿观察记录)。

  5、全体教职工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有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保健站证明方可上岗。

  6、炊事员每年在防疫站体检两次,并办理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