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成员人口自然变更的动态调整;清洗数据,提升数据质量并整理台账资料。进行家庭成员人口自然变更的动态调整,减少102人,增加65人。系统录入新增监测户3户。根据省局要求,督促乡镇完成省平台一季度预警信息的推送与核实。根据市局要求,督促乡镇核实整改国办系统的疑点数据,督促乡镇完成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的预警信息筛查及核实处置。
2.继续督促乡镇和经开区做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数据录入更新工作。按照省局相关规定,已全面完成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数据录入更新工作。
3.完成省级、市级、县级项目计划批复。已完成省级3924万元、市级7445万元、县级4410万元项目批复,共批复实施项目48个,各项目实施单位已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4.完成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中高职补助资金打卡工作。已印发《关于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经费打卡发放的通知》,累计补助2418人,发放补助金额362.7万元。
5.完成2023年度帮扶项目资产摸底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已完成2023年度帮扶项目资产摸底登记工作,共摸底登记206个资产,资产规模47559.2万元,具体为:经营性资产84个,资产规模37064.695728万元;公益性资产122个,资产规模10494.504896万元。
6.完成县级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价工作。已完成县直包村帮扶单位和乡镇(经开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材料的收集和有关部门赋分工作,等省公布考核结果,再予以适当调整后,上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7. 4月12日,县乡村振兴局召开全县乡村振兴系统业务工作调度会,就当前有关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各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汇报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
8.审定并印发《枞阳县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白茶产业风险防控指导意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