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市监处罚〔2024〕026号 |
枞阳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
枞阳渠梁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
91340762MA2T0K4N5Y |
张卫东 |
当事人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五)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以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当事人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亚富舒盐酸贝那普利片”8盒(10mg/片,14片/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840,生产日期2021年11月06日,有效期至2023年11月05日;2.没收“厦门康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勃简易呼吸器”1套;“湛江市事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包”1包;“南昌市朝阳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手术单”3袋(生产日期:20210702,失效日期:20230701);“南昌市朝阳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手术单”7袋(生产日期:20201002,有效期至:20221001);3.罚款共计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 |
2024/3/1 |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