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结合“百日护安”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县经开区经发局对铜陵光华铝业等3家金属冶炼企业开展督导会议,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徽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结合“百日护安”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属地乡镇对枞阳县汇鑫昌盛矿业有限公司、安徽和悦石业有限公司等3家停产矿山企业开展“百日护安”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采场平台标高标识牌缺失、采场部分临时排水沟不完善等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3.对枞阳县宇轩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9”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整改。
4.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边外围铜矿二采区1号井,地表井口安全门闭锁失效构成重大隐患问题,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对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2万元,已执行完毕。
5.联合县经信、公安部门参加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二采区、枞阳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等6家矿山复工复产专家验收会议,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复工复产要求及《转发关于加强停产停建及复产复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人员配备、员工培训、隐患排查等复工复产程序和准备。
6.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尾矿库开展安全环保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在汛期前落实排洪构筑物检测、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尾矿库不发生安全环保状况。
7.陪同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及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对枞阳县金阳矿业王庄铜金矿、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二采区、等6座矿山及枞阳县梅冲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开展非煤矿山异市互查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市局反馈落实整改闭环。
8.持续开展全县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开展重点项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制定并印发《枞阳县应急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1.制定《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护安”行动。
13.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4.持续开展动火作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
15.对枞阳县盛文烟花爆竹店违规销售礼花弹行政处罚。
16.对铜陵市钟鸣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政处罚。
17.开展危化品企业复工复产检查,对安徽苏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检查。
18.对铜陵市钟鸣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和5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开展隐患复查。
19.印发《关于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的通知》,分四个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
20.持续开展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检查,做好森林火情接处警应急。
21.印发《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县水利局开展汛前检查。
22.印发《枞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024年工作要点》。
23.开展地震宏观观测点巡查,检查各宏观观测点工作日志,指导各宏观观测员规范开展观测工作。
二、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工贸、矿山领域“百日护安”专项执法检查。
2.指导工贸、矿山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复工复产要求。
3.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全县工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4.加强尾矿库安全巡查,严密防范尾矿库安全环境风险。
5.制定并印发《枞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方案》。
6.持续开展重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督促各单位落实《枞阳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清单》工作。
8.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工作。
9.继续开展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防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指导柴油加油点规范经营,以及做好相关领域其他工作。
10.密切关注森林火险变化趋势,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11.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检查。
12.联合县水利局开展汛前检查。
13.修编防汛抗旱手册以及各类防汛预案。
14.制定并印发《枞阳县减灾救灾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枞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暨枞阳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
15.研究部署5· 12全国防灾减灾日及宣传周活动安排。
16.联合保险公司做好民生保险和农房保险工作。
17.对县数字测震台以及地震水位监测站进行运营维护。
18.持续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双人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保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强化应急处置指挥领导,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