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结果,随着污染气团继续南下,我市空气质量污染将逐步加重,预计2月27日夜间达到重度污染,2月28日大气扩散条件较差。经铜陵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决定于2024年2月27日16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提升至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铜陵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现将应急响应措施公告如下:
一、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加强健康防护工作宣传,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5.倡导工业企业、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6.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2023年《铜陵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市区停止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3.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对市区中、重型柴油车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实施管控,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4.严控其它大气污染。加强现场巡查,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
5.视情况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铜陵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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