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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管理督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346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管理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9 09:18 来源:枞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管理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的通知》(皖民电﹝2024﹞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3﹞21号),持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摸排和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管理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前。

二、督查内容

(一)聚焦重点工作。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全面落实省民政厅、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广泛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于春节前将2月份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足额发放到位,满足困难群众过节需要。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务工就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二)聚焦重点人群。查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包括是否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等困难群体的探视帮扶;是否积极动员基层力量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及时发现其救助需求,符合条件的跟进实施救助帮扶;是否落实“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通过走访排查、信息比对等手段,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是否用好用足乡镇(县经开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通过“小金额先行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是否深入分散供养服务对象家中宣传和普及消防、食品等各类安全知识,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资金、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资金;是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切实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是否积极组织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充分动员基层社会力量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是否做好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好受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是否深化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加强突出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稳妥做好节日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各乡镇(县经开区)自查与县民政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

各乡镇、县经开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覆盖检查,做到“无一漏网”,善于使用“回头看”“回马枪”等手段,主动加强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按照省民政厅文件要求,持续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走访慰问,确保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温暖过冬、温馨过节。

(二)抽查

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做好走访及督查台账整理工作。县民政局将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随机深入乡镇(县经开区)检查各地自查及开展走访排查、探访慰问,为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等情况。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督查各地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对发现问题将适时通报。

四、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清醒认识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将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严而又严、紧而又紧,牢牢守住民政安全底线。

(二)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切实扛起兜底民生保障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确保督查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

(三)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同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舆情处置工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各项准备,遇有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并稳妥处置。

 

                 枞阳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