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钱桥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我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底线思维,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最大限度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压降火灾亡人风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附件3);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清理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整治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拆防护网摘广告牌。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金属护栏等障碍物;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
三、任务措施
(一)组织单位自查。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围绕整治重点,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主动划线、主动清理、主动拆除,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各物业企业、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应急办报告情况。2024年底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组织全面排查。组织村、派出所、基层消防工作站(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集中排查,逐月统计三项整治重点工作完成进度,项目式、清单化推进,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要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持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要督促其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要成立管理机构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强化警示教育。各村和镇直属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要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组织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深化防消联勤。应急办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及时通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协调社会单位配合消防工作站做好熟悉演练。消防工作站要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测试室内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突出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清除。
(五)严格执法整治。各村、镇直属单位要配合应急办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督促坚决整改到位。深入开展联合整治,有力有序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党委政府是辖区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严格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规划内容审查,按要求将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建设办负责依法查处因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而导致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整治重点问题的排查检查以及整改。
执法中队负责依法牵头组织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广告牌且拒不整改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强制清除或者拆除工作。
派出所负责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合理设置限时、夜间停车等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对占用道路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拖离。
应急办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依法对相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进行立案并跟踪督办;根据政府安排对参与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民政、卫健、文化站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清理和拆网摘牌等工作。
各村、镇直属等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职责落实,分工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19日前)。各村、镇直属等单位要结合政府月度“议防”工作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部署,争取重视支持,结合我镇实际,以政府名义或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12月)。
各村、镇直属等单位要以辖区为单元,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建立工作台账(附件1)。要分类分批组织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附件2)。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直等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方案,每月调度推进工作进度。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实施综合治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已纳入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平安建设、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等重点内容,各村、镇直属等单位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将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等问题一并治理。派出所、应急办、建设办等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基层消防力量,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要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三)严格督导问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台账
2.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3.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