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社镇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一、免疫目标任务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免疫病种及要求
(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二)免疫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 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所有牛、羊、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镇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三)疫苗种类
对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疫苗生产企业和具体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其它养殖场户及散养户使用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间要求。各村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强制免疫计划工作方案。督促规模养殖场(户)自觉实行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特别对新生畜禽和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春季集中强制免疫时间为3月份开始,5月上旬结束,秋季集中强制免疫时间为9月份开始,10月下旬结束。
(二)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各村要严格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铜陵市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枞农函〔2022〕2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确保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顺利推进。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不得供应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
(三)规范疫苗使用管理。各村要及时安排专人到镇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领取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所需动物疫苗,秋季强免疫苗计划秋季下发。要建立健全疫苗领取、验收、保管、发放和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账制度,建立健全疫苗报废、疫苗空瓶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疫苗使用管理。
(四)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实行“县管资格、乡(镇)管人”的工作机制,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承包、考核机制。每年年初由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承包协议》并报县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24年村级动物防疫员由各地分别于6月份、11月份各考核一次,劳务报酬将分两次拨付。
(五)加强免疫档案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做好免疫记录,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
(六)开展免疫效果评价。春季集中检测时间为6月份,秋季集中检测时间为11月份。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抗体水平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在全县通报。
(七)强化信息报送。为掌握免疫进展情况,从集中强制免疫开始到结束期间,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每周强制免疫进度,并在每周一将上周免疫进展情况报镇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吴宗席;联系电话:1395563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