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渔政执法趸船
接岸工程使用岸线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渔政执法趸船接岸工程使用岸线的请示》(枞农〔2024〕50号)收悉。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枞阳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趸船停靠岸线选址意见的复函》(铜交港函〔2024〕51号)意见,原则同意你局渔政执法趸船接岸工程使用岸线的申请,渔政趸船接岸工程位于下枞阳长江海事趸船下游50米处,使用江堤1公碑对应的长江岸线80米,请依据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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