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二、事项简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三、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表(加盖公章)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及时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八、办事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九、现场办理机构及地点:枞阳县政务中心二楼县社保服务中心窗口 十、业务咨询查询电话:0562-3256600 十一、监督电话:0562-32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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