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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485696156B/202404-0008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文旅、广电和文物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81
关于开展2024年文旅、广电和文物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15:2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经开区、浮山管委会、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公司、中国广电枞阳分公司,局属各单位,各文旅经营单位:

五一小长假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2024年文旅、广电和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更加有效的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文旅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的安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文旅、广电和文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县各文旅行业单位、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文博场馆,主要包括公共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场、乡镇文化活动中心、书房书屋)、文娱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培、旅行社、印刷企业、A级旅游景区、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中国广电枞阳分公司)、文博场馆(博物馆、文物开放单位)、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

二、督查方式

(一)现场督查。对照《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特征清单》,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逐个上账,拉出清单、派下任务、落实责任。对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附件),实地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调阅视频。对文博场馆、歌舞娱乐场所等有视频监控点位,可采用调阅视频录像等方式查看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查阅资料。查阅相关记录、台账,检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到位。

(四)核实整改。会同各乡镇、浮山管委会、文旅公司对前期检查发现风险隐患问题的点位开展“回头看”,结合日常防范应对工作开展严肃整顿,对超期未落实整改的报送县安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督查要求

(一)稳步推进,合理安排好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督查时间,原则上每月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督查,时间不少于半天,点位不少于4家。

(二)注重实效,督促落实好整改。各地各单位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按照“执行、督查、反馈、改进”闭环管理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等单位主体责任。要严格抽查检查,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文博单位上报隐患信息不实、限期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精准执法督改。

(三)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好秩序。在督查过程中要提示各有关单位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抓好节日期间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重点督导各类文旅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方面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各类文旅场所针对大风降温、雨雪冰冻、汛期等极端天气落实相关防范措施;督促各类文旅场所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结合节假日期间活动多、客流大、人员密集等特点,多方式、多渠道引导游客错峰出行,严防火灾、踩踏等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督促各类文旅活动组织者做好风险评估、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现场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四)强化宣传,引导巩固好成效。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旅、广电和文物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请各地各单位将平日自查时的检查照片收集留存,归档收集形成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