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
铜陵市推进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皖发改产业规〔2023〕8 号)等文件要求,依据《铜陵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0〕10号)规定,推进我市新建房地产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运营主体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行建设、运营和维护房地产项目充电基础设施,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和机构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
二、建设比例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纳入《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条件。新建房地产项目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电力容量、电表箱、充电基础设施安装位置以及电力管线预埋至停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总停车位30%,并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增加。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停车位35%。
三、建设手续
房地产项目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备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所在区域电网经营企业提交用电报装申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实现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状态信息在线监测。
四、建设标准
房地产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审核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安装、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均应取得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 33009)、《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系统技术规范》(NB/T 33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NB/T 33008)等相关标准规定。
五、建设验收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项目工程整体验收范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充电基础设施外观、机屏电器、机屏二次回路及端子排、机屏电缆接线、机屏表计、人机界面与操作、充电机连接器、安装位置等方面和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情况。贸易结算类充电基础设施要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充电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具体在主体建筑工程验收时予以审查把关。
六、运营和维护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维护企业应当遵循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相关技术规范、服务标准和运营管理要求,履行运营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职责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承担充电基础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检查,并保留安全检查记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情况纳入小区物业管理季度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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