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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县“交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县“交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7 15:17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和“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积极推行“交地即”创新服务模式,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缩短办证时间,为企业打通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提前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发挥地籍调查对不动产登记的保障作用,土地成交后实行地籍调查前置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签订前完成地籍调查和成果入库。

2. 整合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全链条梳理优化土地供应、地籍调查、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贯彻实施《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将不动产单元代码运用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材料上记载,作为唯一识别代码贯穿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科学统筹办理环节,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等模式,推行“一码关联”。

3. 加强各部门业务互通共享。相关股室推送用地单位《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展信息共享,相关股室做好资料审核、信息录入等登记发证各项准备工作,在用地单位缴纳完成土地出让(划拨)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可直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4. 推行带办服务。各自然资源所深化带办服务,安排专人全流程服务,全程带办交地、缴纳土地出让金税款、不动产登记业务,各环节开通绿色通道。

5. 交地证同步实施。将依法依规贯穿服务全过程,严格落实各业务股室职责,认真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关键环节、核心要件不缺失,确保登记成果合法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优化内部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首次登记,实现交地即证无缝对接。

二、工作职责

(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负责加强供地方案与不动产业务信息共享,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运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引导受让人申请“交地即”服务并及时提供缴清土地出让(划拨)价款和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

(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公室。负责指导土地受让人、测绘单位同步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三)财务与资金运用股。指导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价款)。涉及保证金转出让金流程,特殊情况可开启容缺受理模式,压缩办理时间。

(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供地阶段提供不动产单元代码。指导受让人收集申请登记资料,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交地即”改革已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范围。各股室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压实责任,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交”改革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股室所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流程管理,专人跟进、限时办结。通过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压缩办理时限、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形成高效便捷的“交地即”流程,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

(三)严格依法登记。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交地即”登记服务,保证登记流程和申请材料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

(四)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媒体、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现场等途径,推动信息公开,引导企业知晓“交地即”条件,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