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县统计局5月份工作总结和6月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5月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五经普工作
一是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目前普查登记工作虽然已结束,但相关审核工作仍然在进行中,督促相关专业及时加强平台审核,同时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审核,做到及时下发,专人跟踪,按时按质按量反馈,切实做好有错及时修正,无错及时完善解释说明。二是做好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县质量检查共抽中5个普查小区,县普查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培训会议,做好对接和安排。5月10日-11日县普查办分三个检查小组,根据方案要求,对抽中的小区开展全面上门核查。5月14日市经普办对我县会宫镇抽中的普查小区开展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均符合方案要求,质量得到进一步压实。三是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做实支撑。进一步收集财务支撑材料,完善企业原始凭证,补齐完整证据链。同时严把舆情防控。强化依法普查、数据保密意识,在国家、省、市普查工作公布前,严禁相关普查数据随意刊登或对外发布的行为,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贯穿于普查始终。加强对普查员队伍、普查对象的人文关怀,压实舆情处置责任,做到及时发现排查、及时处置应对。
(二)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压实统计督察整改责任。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送审稿),我县已草拟了《枞阳县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在《铜陵市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后,出台我县整改工作方案。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自枞阳县统计局2024年4月22日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提示函以来,各乡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能力。三是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根据省统计局、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在全县组织对工业、投资、商贸专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
(三)认真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5月份拟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个,其中: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5个。
截至2024年5月22日,全县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85个(项目投资16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超5000万元的项目110个(项目投资9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6个)。
(四)继续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继续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认真开展数据分析。5月22日,编印了《枞阳统计》第六期(领导专阅)“1-4月份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6月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五经普各项相关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数据审核。及时下发国家、省、市的有关数据查询,做到逐一核实,及时修正或完善解释说明。二是落实普查登记阶段两员补贴。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经费发放工作,确保“两员”经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放到位。三是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要求,做好普查登记结束后开展的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深入研究方案和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五经普工作的圆满完成打好基础。
2.继续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在《铜陵市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铜陵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后,出台我县和县统计局整改方案。县整改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定期对账销号抓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督促到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提出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将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2024年6月底完成整改。
3.强化统计靠前服务。以“集中开工”和“双招双引”以及本县的一些重点项目为抓手,进行统计靠前服务,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强化业务指导,提高项目纳统质效。
4.做好月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完成能源月报、规下工业、批零住餐限上报表等工作。5月18日—22日,做好数据反馈并报送《枞阳统计》(领导专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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