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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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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结果
索引号:
113407227430523970/202405-0006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结果
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5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4-05-3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5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31 09:47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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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枞阳县臻秦建筑劳务服务部
枞自然资规罚决字〔2024〕7号
非法占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94平方米集体土地;
2、清理在非法占用的394平方米土地上堆放的疏浚土;
3、对非法占用的394平方米农用地处以100.00元/平方米的罚款,罚款计人民币39400元。
3.940000
2024/5/27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殷海中
枞自然资规罚决字〔2024〕6号
无证采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计6000元,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计600元,合计6600元。你已主动上缴违法所得6000元,尚应缴纳罚款合计600元。
0.060000
0.600000
2024/5/28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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