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灾民生活救助县级补贴标准?
答: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一般户170元/人,特殊群体195元/人;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5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不低于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具体救助标准可能根据上级政策进行调整)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