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类型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行政处罚 |
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枞应急罚〔2024〕1号 |
2023
年 12 月 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存在1#混合提升系统井底过卷段未安设过卷缓冲装置,1#混合井提升机盘式制动器闸间隙检测装置距闸盘超过规定(最大有
10mm)间隙,现场试验闸间隙保护失效(司机操作台无声光报警或安全回路断电)等重大事故隐患,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对以上违法行为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024-1-24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2 |
行政处罚 |
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枞应急罚〔2024〕2号 |
2023
年 12 月 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存在未配备测量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机电矿长和机电专业技术人员为同一人等重大事故隐患。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对以上违法行为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024-1-24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3 |
行政处罚 |
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枞应急罚〔2024〕3号 |
2023
年 12 月 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现场检查,发现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存在
1#混合提升系统井口安全门未设置自动安全门;1#混合井提升机房未悬挂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系统的技术特征、提升系统图等多项问题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罐笼安全技术要求》等规范要求。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职责。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2024-1-24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4 |
行政处罚 |
王*杰 |
枞应急罚〔2024〕4号 |
2023
年 12 月 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现场检查,发现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存在
1#混合提升系统井口安全门未设置自动安全门;1#混合井提升机房未悬挂电气控制原理图、提升系统的技术特征、提升系统图等多项问题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罐笼安全技术要求》等规范要求。王*杰作为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区长,对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违反相关规程负有管理职责。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2024-1-24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5 |
行政处罚 |
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枞应急罚〔2024〕5号 |
2023
年 12 月 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现场检查,发现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存在自枞阳县钱铺乡变电所
10kV 架空线路进入矿内配电室内的高压电缆未做耐压试验、10kV
配电室内未配置灭火器等多项问题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罐笼安全技术要求》等规范要求。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职责。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2024-1-24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6 |
行政处罚 |
冯*勇 |
枞应急罚〔2024〕6号 |
2023
年 12 月 5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现场检查,发现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存在自枞阳县钱铺乡变电所
10kV 架空线路进入矿内配电室内的高压电缆未做耐压试验、10kV
配电室内未配置灭火器等多项问题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罐笼安全技术要求》等规范要求。冯*勇作为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区长,对以上行为负有管理职责。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2024-1-24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7 |
行政处罚 |
枞阳县虹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枞应急罚〔2024〕7号 |
2023
年 12 月 27
日,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巡查时,发现枞阳县虹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尾砂回采作业,2024 年
1 月 2
日,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核查并补充取证。枞阳县虹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尾砂回采作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枞阳县虹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违法行为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024-1-24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