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6127X/202405-0000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印发《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枞建(2024)59号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发布日期: | 2024-05-16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38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局机关相关股室、单位:
现将《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6日
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对照季度“赛马”考核机制和县住建领域“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研究破解房屋市政工程如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025年底前,坚持目标导向,从解决“一个隐患”向解决“一类隐患”延伸,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2026年底前,坚持结果导向,为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更全面、更有效、更长久的解决之策,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持续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前预防行动。
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照《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组织“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检查督查,每年至少完成4轮全覆盖隐患排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重点围绕重大安全隐患、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体化、效果可视化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规章,参照《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引》,明确建设标准,组织示范推广,实现所有建筑工地全部纳入、涉及内容全面落实、考评验收重在平时,形成教育管理规范、现场施工规范、安全环境规范、人员自觉执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环境。
4.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建立完善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严格落实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超一定规模)、交底、旁站和验收,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5.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高处作业三级教育培训、案例警示、早班交底等手段,解决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差问题;规范推广《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点推荐做法图册》,解决挂哪里、怎样挂问题;严格落实安管人员到岗履职、巡查旁站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及时关注房屋市政工程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积极推荐先进施工工艺和技术装备。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
(二)开展建筑施工数字化监管行动。
7.全面实行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形成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市场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及时精准推送。落实智慧安全工地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9.持续抓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结合春季和秋冬季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所有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
(三)开展市场行为联合执法行动。
10.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不法行为。
11.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提请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完善执行失信惩戒制度。
12.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
(四)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
13.坚持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的现象,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的乡镇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建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隐患“曝光台”。
14.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惩戒,加强审批、市场、执法工作联动,通过列入重点监管、限制招投标等手段,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企业联合惩戒,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15.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健全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乡镇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监管薄弱的职能部门开展重点督导帮扶。
16.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铜陵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硬五条”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
17.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重点整治园区工程、市政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发挥乡镇一线监管作用,重点整治小型工程、乡村振兴工程,解决企业不重视、乡镇不清楚、监管不到位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检查制度,重点解决沟槽开挖、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冬季施工等特殊天气条件下施工;各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和县安监站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明访、暗查暗访等方式,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18.完善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警示通报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组织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形式,定期或定期通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情况,对涉及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组织约谈通报、依法依规处理。结合每季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点评分析制度,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五)开展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
19.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
20.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培训信息数据库与全国平台对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考核培训流程,提升考核培训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
21.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按要求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库录入等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探索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制度,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22.深推“四个工地”建设。结合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探索推进“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依托市级智慧工地、绿色工地建设标准,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行动。
23.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
2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案例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消防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三、时间步骤
从2024年5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4年5月16日前)。编制印发《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推动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行动实施阶段(贯穿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始终)。按照进度安排,序时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六大行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重点加强高处作业、危大工程、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等排查整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治过程有力有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通过全企业、全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组织对高处作业、危大工程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开展难点攻关,组织现场推进会、观摩会,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监管部门的经验措施;同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全面落实,形成高水平安全生产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制定年度任务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每年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住建局。
(二)注重投入,加大“四防”建设。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支撑保障,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企业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把安全投入作为企业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完善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把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对照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运用通报、督导、暗访等手段,对事故隐患多发频发、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建立完善各类督办交办制度,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管薄弱项目,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及时组织约谈、通报、曝光。严格督查,问责问效,严管重罚。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运用季度“赛马”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请各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每月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上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月报表,每季度结束前报送时间路线图进展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
作组成员名单
2.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时间路线图
附件1:
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文汉
第一副组长:陈虹
副组长:张震、王平、章营
成 员:吴项忠、周惠民、张小喜、韩欣宜、张冲、钱艳胜、疏俊旭、汪先平、程幼龙、张复启、杨二兵、吴承道、韩印旗、汪继红、丁立国、胡宏祥、史文俊、何丽周、张勇、陆艾尤、王大平、徐金明、张桃甫、冯勇、吴福成、张启明
办公室设在局质安股,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方案编制、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附件2
枞阳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时间路线图
序号 |
具体内容及目标 |
时间表 |
路线图 |
进展情况 |
备注 |
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前预防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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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4轮全覆盖隐患排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
2026年9月底前 |
1.按照每季度执法督查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轮全覆盖隐患排查。 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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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重点围绕重大安全隐患、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体化、效果可视化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
2026年9月底前 |
1.每年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推广,在企业排查、乡镇检查中进行实施应用。 2.结合自查、排查和督查,全面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尤其是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做到动态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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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规章,参照《铜陵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引》,明确建设标准,组织示范推广,实现所有建筑工地全部纳入、涉及内容全面落实、考评验收重在平时,形成教育管理规范,现场施工规范、安全环境规范,人员自觉执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环境。 |
2024年12月底前 |
1.6月底前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观摩,培训推广。 2.9月底前组织所有项目开展标准化工地活动,对照标准条件,全部纳入。 3.加强督查指导,结合日常检查、季度执法督查和四不两直等形式,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推广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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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完善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严格落实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超一定规模)、交底、旁站和验收,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
2026年底前 |
1. 严格落实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论证(超一定规模)、交底、旁站和验收制度。 2.严格危大工程管控,逐步建立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 3..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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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突出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高处作业三级教训培训、案例警示、早班交底等手段,解决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差问题;规范推广《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点推荐做法图册》,解决挂哪里、怎样挂问题;严格落实安管人员到岗履职、巡查旁站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
2026年9月底前 |
1.通过企业三级培训、安管人员首次或延期培训,监管部门教育培训、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能力。 2.通过警示、约谈、处罚、通报等手段,提高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能力建设。 3.通过检查督查,及时落实安管人员到岗履职,确保现场规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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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及时关注房屋市政工程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积极推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先进施工工艺和技术装备。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 |
2025年底前 |
1.对照《绿色工地建设标准》等标准规范,促进、引导、规范绿色工地建设,降低施工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2.对照《智慧工地建设标准》等标准规范,引导和推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3.严格对照住建部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大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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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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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面实行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形成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
2024年底前 |
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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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市场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及时精准推送。落实智慧安全工地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
2026年9月底前 |
对照《智慧工地建设标准》等标准规范,引导和推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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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持续抓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结合春季和秋冬季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所有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 |
2026年9月底前 |
1.印发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暗访督查。 2.开展全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3.持续推动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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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市场行为联合执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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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不法行为。 |
2026年9月底前 |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消除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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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提请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完善执行失信惩戒制度。 |
2025年底前 |
1.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 2.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换发,指导各地定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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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 |
2026年9月底前 |
1.强化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 2.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防范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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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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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坚持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的现象,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的乡镇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建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隐患“曝光台”。 |
2024年底前 |
1.开通运行实时动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栏目,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以及其他需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等。 2.督促乡镇及时报送事故信息、调查报告、政府批复、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 3.曝光一批事故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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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惩戒,加强审批、市场、执法工作联动,通过列入重点监管、限制招投标等手段,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企业联合惩戒,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
2024年底前 |
会同公共资源、城管执法、市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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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健全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乡镇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监管薄弱的职能部门开展重点督导帮扶。 |
2024年底前 |
1.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情况,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乡镇、重点企业开展重点帮扶指导,实施差异化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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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铜陵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硬五条”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 |
2026年9月底前 |
对直接关系安全委托下放、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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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重点整治园区工程、市政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发挥乡镇一线监管作用,重点整治小型工程、乡村振兴工程,解决企业不重视、乡镇不清楚、监管不到位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等问题。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检查制度,重点解决沟槽开挖、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明访、暗查暗访等方式,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
2024年底前 |
1.开展工业园区厂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边设计边审查边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紧盯节假日、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不定期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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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警示通报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组织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形式,定期或定期通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情况,对涉及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组织约谈通报、依法依规处理。每季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点评分析制度,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
2026年9月底前 |
1.按月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点对点向事故频发的乡镇下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 2.对事故多发乡镇进行通报、约谈。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点评会,让事故多发乡镇结合事故案例作表态发言,发生事故的企业讲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汲取的深刻教训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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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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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 |
2026年9月底前 |
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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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培训信息数据库与全国平台对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考核培训流程,提升考核培训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 |
2024年底前 |
研究学习《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统一题库、统一考培系统,规范机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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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按要求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库录入等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探索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制度,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
2026年9月底前 |
1.在督查检查中严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和使用情况。 2.研究学习《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验评办法》,促进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3.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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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推“四个工地”建设。结合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编制智慧工地、绿色工地建设标准,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
2024年底前 |
1.定期发布“四个工地”试点项目名单,通过党建引领、绿色施工、科技保障、保险助力,持续以工地转型升级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2.学习“智慧工地”“绿色工地”两部省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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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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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
2026年9月底前 |
1.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2.做好涉及行业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接收工作,做到及时分办,跟踪督办,及时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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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 |
2026年9月底前 |
指导落实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安管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强化班前教育环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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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案例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消防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
2026年9月底前 |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 2.组织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督培训班。 3.指导企业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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