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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406-00009 组配分类: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10:14 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政〔20242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

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市政府交办我县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46件,其中主办16件、协办30件;交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27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6件。经研究,现就做好相关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办理责任

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县政府督查室已将办理任务分解完毕,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枞阳县承办2024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枞阳县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见附件2)、枞阳县承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目录(见附件3)。同一建议提案,有多个承办单位的,由排名在前的单位负责汇总答复意见。请各承办单位对照分解表和目录,认真研究并按时办理

二、明确办理要求

由我县主办的1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市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务必于430日前形成答复意见(代拟稿),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县政府督查室邮箱zf*******@163.com),由县政府督查室报市政府督查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524日前以县政府文件形式面复领衔代表、委员,同时填写见面回执单(见附件4)。面复领衔代表、委员时,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委托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主任带队,县人大人选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以及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各承办单位在面复代表、委员后,将答复件一式六份、见面回执单一式三份送县政府督查室,由县政府督查室汇总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由我县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于423日前提出协办意见(代拟稿),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定后书面函告主办单位,纸质版抄送县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送至县政府督查室邮箱(zf*******@163.com)。

三、注重办理格式

市政府对于主办单位的答复件,统一制定了格式见附件5。由我县主办的1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格式办理答复,同时注明承办单位联系人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答复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办复类别办复类别共分为ABCD四类,A类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指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指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D类指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并加盖县政府公章,办复类别的界定要准确。

四、加强办理督查

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附件:1.枞阳县承办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任务分解表

2.枞阳县承办市十届人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

3.枞阳县承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目录

4.见面回执单

5.主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格式

 

 

 

 

20244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枞阳县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办理单位

建议号

件数

提案号

件数

主办

协办

主办

协办

1

县发展改革委

71、95

86、120

4

191

21、34、40、49、197

6

2

县财政局

204

14、55、109、110、137

6

 

20、41、94

3

3

县水利局

 

36、71、109

3

 

172

1

4

县文化旅游局

131

39、168

3

 

99

1

5

县农业农村局

14、39、144

36、92、102、109、111、120、131

10

 

24、26、41、74

4

6

县交通运输局

 

44、132、167、191

4

 

21、49

2

7

县教体局

 

28、86

2

 

103、104

2

8

县民政局

 

21、52

2

 

160、180、186、188、192、219

6

9

县商务局

 

105

1

 

197

1

10

县生态环境分局

137

 

1

 

 

0

11

县公路分中心

 

118

1

 

 

0

12

县司法局

 

94

1

 

 

0

13

县卫生健康委

 

52

1

 

147

1

14

县科技局

 

10、111

2

 

20、94

2

15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0、168

2

 

24、34、192

3

16

县城管执法局

 

17、20、59、105、136、205

6

 

145、219

2

17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0

 

1

 

34、40、94

3

18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86、102、131

4

 

49、104、186、204

4

19

县市场监管局

 

105、146、148

3

 

 

 

20

县招商服务中心

 

10

1

 

20、57

2

21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56、90、205

17、20、59、71、95、108、115、132、166、194

13

 

145、191、204、219、223

5

22

县公安局

20、187

108、136、141、184

6

 

 

 

23

县委政法委

 

21

1

 

160、188、219

3

24

县融媒体中心

 

131

1

 

 

0

25

县供电公司

 

120

1

 

 

0

26

县国控集团

201

92、95

3

 

26

1

27

县浮山和白荡湖风景区管委会

 

201

1

 

 

0

28

县经开区管委会

 

10、132

2

 

21、34、40、49

4

29

枞阳镇政府

194

 

1

 

 

0

 


附件2

 

枞阳县承办市十届人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

建议号

领衔人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010

疏林

关于壮大枞阳县功能布制造产业  打造“智造新铜都”增长极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办理,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14

朱超

关于建立枞阳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
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17

谈斌

关于改进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查处工作的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

枞阳县政府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办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20

唐界萍

关于枞阳县城区非机动车安全行驶问题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公安局牵头办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21

田军

关于优化我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建议

市民政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民政局牵头办理,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028

吴曙生

关于优化中小学教师跨县区支教交流工作的建议

市教体局

枞阳县政府
(县教体局办理)

036

高斌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田防洪沟清淤、 护砌工程实施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39

唐迎满

关于践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县文化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44

许花云

关于对农村道路进行提质升级的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

枞阳县政府
(县交通运输局办理)

052

徐升

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扶人员关爱帮扶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

枞阳县政府
(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办理,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55

李会春

关于取消市县结算中部分经费上解基数的建议

市财政局

枞阳县政府
(县财政局办理)

056

刘玉琴

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安装充电装置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059

陈明

关于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质效的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

枞阳县政府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办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71

张奇刚

关于取消农村基本水价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86

吴桢嵘

关于促进在铜高校毕业生就地就业的建议

市教育体育局

枞阳县政府
(县教体局牵头办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090

江学宝

关于加强枞阳县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092

王士专

关于支持我市白茶产业发展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县国控集团按职责分工办理)

094

朱小娟

关于增强农民法治意识 促进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

市司法局

枞阳县政府
(县司法局办理)

095

陆艾尤

关于加快推进县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县国控集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02

徐国庆

关于“加强我市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枞阳县政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办理,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05

储慧玲

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建议

市商务局

枞阳县政府
(县商务局牵头办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08

程安平

关于在小区出口处安装凸面广角镜的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09

陶建

关于提升万亩圩口泵站管理的建议

市水利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水利局牵头办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10

杜婷婷

关于国有企业盘活闲置资源资产的建议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枞阳县政府
(县财政局(国资委)办理)

111

周红

关于优化铜陵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路径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15

赵玲玲

关于不宜硬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再设立分公司的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118

徐小刚

关于尽快开工建设G237二期会宫至桐城段的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

枞阳县政府
(县公路分中心办理)

120

徐小刚

关于加强乡镇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办理)

131

宗琳

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枞阳文旅兴县力度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文化旅游局牵头办理,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办理)

市财政局
市文化旅游局

132

张健

关于解决园区企业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36

叶立新

关于对《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的建议

市公安局

枞阳县政府
(县公安局牵头办理,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37

陶斯太

关于加大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办理,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1

韩流

关于优化G347枞阳段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的建议

市公安局

枞阳县政府
(县公安局办理)

144

朱超

关于加大枞阳县肉牛产业发展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办理)

 

146

刘斌

关于加快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室建设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

枞阳县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办理)

148

吴燕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

枞阳县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办理)

166

王晓敏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自来水公司供水收费的建议

市水利局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167

张奇刚

关于完善G347沿线公交车站候车亭的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

枞阳县政府
(县交通运输局办理)

168

傅旺明

关于支持浮山旅游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市文化旅游局

枞阳县政府
(县文化旅游局牵头办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184

傅旺明

关于优化县内国道信号灯设置的建议

市公安局

枞阳县政府
(县公安局办理)

187

何琦

关于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公安局办理)

 

191

周蓓

关于实施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改造的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

枞阳县政府
(县交通运输局办理)

194

刘玉琴

关于消除枞阳小学南门附近危房安全隐患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枞阳镇政府牵头办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201

张卫东

关于枞阳浮山风景区门票减免的意见

枞阳县政府
(县国控集团牵头办理,县浮山和白荡湖风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办理)

 

204

李会春

关于加大支持县投发集团转型发展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财政局(国资委)办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5

张改英

关于改造城区公厕的建议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附件3

 

枞阳县承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目录

提案号

提案人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0020

程怡

关于抢抓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机遇的建议

市科技局

枞阳县政府
(县科技局牵头办理,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021

民革

关于完善我市产业园区交通内联外通的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

枞阳县政府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办理,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0024

农业农村委

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026

马红英

关于推动枞阳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县国控集团按职责分工办理)

0034

无党派人士界别

关于加快实施“工业上楼”的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

枞阳县政府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040

九三学社界别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

枞阳县政府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041

九三学社界别

关于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几点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049

民进界别

关于改善园区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

枞阳县政府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057

余亮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招商引资提质增效的提案

市招商服务中心

枞阳县政府
(县招商服务中心办理)

0074

铜陵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做好“土特产”文章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

枞阳县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办理)

0094

李金宝

关于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枞阳县政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促进局)牵头办理,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099

陈晓华

关于加强历史地名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市文化旅游局

枞阳县政府
(县文化旅游局办理)

0103

黄承志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兴建游泳池的建议

市教育体育局

枞阳县政府
(县教体局办理)

0104

教科卫体委员会

关于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市教育体育局

枞阳县政府
(县教体局牵头办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145

何孔龙

关于关注城市房屋屋顶安全的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147

胡孟海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

枞阳县政府
(县卫生健康委办理)

0160

王学文

关于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的建议

市民政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民政局牵头办理,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0172

殷传谊

关于加快推进两湖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的建议

市水利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水利局办理)

0180

民进

关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几点建议

市民政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民政局办理)

0186

章晓勤

关于我市农村养老问题的几点建议

市民政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民政局牵头办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188

郭萍

关于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的建议

市民政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民政局牵头办理,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0191

周著琴

关于取消江北三镇自来水月租费的提案

枞阳县政府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办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郊区政府

0192

汪世应

关于解决区划调整缺失问题的两点建议

市民政局

枞阳县政府
(县民政局牵头办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197

黄玮玲

关于在我市社区建设家政服务网点的建议

市商务局

枞阳县政府
(县商务局牵头办理,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0204

王东

关于推进人才公寓高质量保障的建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枞阳县政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办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办理)

0219

民建

推进住宅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县城管执法局、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办理)

0223

胡志刚

关于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监管平台的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枞阳县政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附件4

与建议人见面回执单

承办单位与建议人见面回执单

承办单位(盖章)                         见面时间:       

承办单位填写

建议号

 

建议人

 

案由

 

 

 

见面

地点

 

主办(首位分办)单位

领导签名

 

其他分办单位

领导签名

 

 

 

建议人填写

 

 

对承办单位办前、办中沟通工作满意程度(请选择后打√)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具体意见(可附纸)

 

 

 

 

建议人签名

 

联系电话

 


与提案人见面回执单

承办单位与提案人见面回执单

承办单位(盖章)                       见面时间:         

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号

 

提案人

 

案由

 

 

 

 

见面

地点

 

主办(首位分办)单位

领导签名

 

其他分办单位

领导签名

 

提案人填写

对承办单位办前、办中沟通工作满意程度(请选择后打√)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具体意见(可附纸)

 

 

 

 

 

 

提案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5

 

主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格式

 

一、关于建议办理答复标准格式

(单位文头纸)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等)代表:

你(你们)提出的“……………………”(17-3-  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你(你们)关于XXX建议,答复如下:

二、针对你(你们)关于XXX建议,答复如下:

……………………………………………………………………………………………………

感谢你(你们)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名称)

协办单位:(此项为可选项,若有则填写)

办复类别:(ABCD中选一)

  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单位盖章)

        ××日

 

主题词:人大  建议  答复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打印                           共印×份


二、关于提案办理答复标准格式

(单位文头纸)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号提案的答复

×××(等)委员:

你(你们)提出的“……………………”(10-3-  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你(你们)关于XXX建议,答复如下:

二、针对你(你们)关于XXX建议,答复如下:

……………………………………………………………………………………………………

感谢你(你们)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名称)

协办单位:(此项为可选项,若有则填写)

办复类别:(ABCD中选一)

  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单位盖章)

        ××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  答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办公室打印                           共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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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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