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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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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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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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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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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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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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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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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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2-718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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