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根据《枞阳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枞办发〔2018〕21号)文件第五部分第四条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计划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计划共计27.847公里,其中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14.55公里,联网路项目13.297公里。
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负责实施,项目征地拆迁和路基达标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费用由各乡镇自筹;路面工程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格为准,由县级统筹。项目设计、监理、检测招投标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其费用由县级统筹。其中设计费费率、监理费费率不得超过工程财政评审最高控制价的1%,检测费费率不得超过工程财政评审最高控制价的0.5%。
三、各乡镇必须于2024年2月底之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财政评审,3月底之前完成路基达标和施工招标,4月初全面开工建设。
四、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枞阳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建设计划。以本次下达的建设规模为准,不得擅自更改路线和里程,切实履行业主职责、抓好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实施进度要求确保9月底完工通车。
五、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是省级民生实事项目,请各业主单位高度重视。为加强民生工程日常考评力度,每月由县交运局牵头对各乡镇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报县民生办。
附件:1.《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皖交规划函〔2023〕485号)
2.2024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计划项目表
3.2024年联网路建设计划项目表
4.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枞阳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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