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名称
不动产继承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四、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公证继承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如能调取相关电子证照或使用电子签名的,无需提供相应纸质件):
1、铜陵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必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必要);
4、继承公证书
(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如能调取相关电子证照或使用电子签名的,无需提供相应纸质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必要);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必要);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有直系亲属死亡的也需提供死亡证明);
4、其它证明继承关系的材料(婚姻证明、独生子女证、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收养证明等);
5、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必要)。
五、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六、办理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浮山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厅不动产综合窗口。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5月4日至9月28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9月30日至次年的5月5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八、咨询电话
电话:0562-3223779。
九、办理流程
(一)不动产公证继承登记
(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十、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实地查看、权籍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