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名称
不动产转移登记(买卖)
二、设定依据
1、《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四、申请材料
不动产买卖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如能调取相关电子证照或使用电子签名的,无需提供相应纸质件):
1、铜陵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必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必要);
4、买卖合同(原件,必要)。
五、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工业项目登记免收登记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相关税费按政策缴纳,如符合相关减免政策,按规定执行;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六、办理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浮山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厅不动产综合窗口。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5月4日至9月28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9月30日至次年的5月5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八、咨询电话
电话:0562-3223779。
九、办理流程
十、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实地查看、权籍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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