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市监处罚〔2024〕143号 |
史小红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
史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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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小红 |
当事人史小红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精灵多效护理液”4盒,注册号:国械注准20163162456,净含量:120ml/盒,生产日期:20231121,失效日期:20261120;2、没收“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精灵多效护理液”5盒,注册号:国械注准20163162456,净含量:120ml/盒,生产日期:20230315,失效日期:20260314;3、罚款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 |
2024/4/29 |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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