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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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民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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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安徽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皖应急函﹝2023﹞754号)
《枞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枞政办〔2022〕20号)
《枞阳县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方案》(枞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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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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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一般户170元/人,特殊群体195元/人;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5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不低于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具体救助标准可能根据上级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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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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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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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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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2-202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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