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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406-00015 组配分类: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调整枞阳县新世纪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关于调整枞阳县新世纪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 08:59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发改价格﹝2024﹞181号


关于调整枞阳县新世纪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枞阳县新世纪实验学校:

报来枞阳县新世纪实验学校关于提高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皖发改价规20224号)等有关规定,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教育培养成本等因素,参考周边市县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小学5300元/生.期,初中5900元/生.期。

二、住宿费:800元/生.期。

你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规定执行。

你校要做好收费有关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接受价格、教育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管理 

通知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期内,如国家、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发生变化,按规定执行。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7日

 

 

抄送: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