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保证供水行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枞阳县拟于近期调整自来水价格。此次调价方案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依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46号令)和成本监审结论等,同时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调价方案初步意见是取消农村地区4元/月的基本水价。目前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枞阳在线等新闻媒体,发布了《枞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枞阳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号)》,将方案进行了公示,并计划在8月20日召开听证会。自来水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社会各方意见并结合我县实际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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