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枞阳小学南门附近危房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枞阳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枞阳镇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5月6日,枞阳镇、新华社区到现场察看。经查,该房屋承重结构早已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属D级危房。2024年6月2日,镇、社区通知房屋所有权人来社区就该危旧房屋解危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明确告知房屋所有权人的责任和义务。经沟通,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对危房进行处置,消除危险。一是由社区对该处危房树立警示标志,拉好警示线。二是由社区根据所有权人的要求,对房屋进行消危处理。6月22日社区已完成人工除危费用概算,正在进行拆除前准备工作,待天气晴好后及时组织实施,直至消危完毕。
感谢您对住房安全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枞阳县政府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枞阳县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张正超
联系电话:199****3811
枞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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