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食品药品监管> 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07223976678579/202406-00020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6月医疗器械案件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981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6月医疗器械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4 10:35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枞市监处罚〔2024〕179号 涉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安徽天禾大药房有限公司枞阳县渡江北路店 91340722MA2W31T971 徐夫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并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至第四项和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项。 罚款 1、没收上述已过期的1盒腰椎固定带;
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2024/6/21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