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5号
建议的答复
张改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城区公厕的建议”(17-3-20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已安排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对您所反映的狮峰山小区环湖边老公厕进行踏勘,发现确实存在冲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现场有异味,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当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冲水设施进行了维修,并增派人员不定时清理便池,焚烧檀香用以除臭,保证公厕干净卫生。
自2018年以来,我县先后对城区十座公厕进行了标准化改造,目前,城区所有公厕基本达到国家三类公厕标准。下一步,我县将对县城区一些使用年限过长、设施老旧的公厕进行全面排查,将该类公厕改造纳入环卫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争取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待升级改造完成后,我县公厕卫生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县城区公厕的卫生管理。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张复启
联系电话:177****8798
2024年6月25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