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方九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方九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县政府决定:
方九合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促进局)副局长,原任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营经济促进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江亮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促进局)副局长,原任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免去吴其一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詹萍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原任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汪忠芹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原任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吴启镜同志原任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王大伍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殷传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原任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杨杰同志原任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徐国明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吕金平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原任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窦小兵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钱飞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原任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汪屹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原任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张永红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原任的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阮德法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原任的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吴翠霞同志原任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吴洁珍同志原任的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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