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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407-00035 组配分类: 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2024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大气污染防治】2024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10 10:41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出台《枞阳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枞阳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淘汰,全县符合条件的14辆柴油货车已淘汰7辆;强化县城区重点路段限行规定,上半年累计查处城区禁行54起,劝返65次、禁停1124起,罚款11万余元。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出台《枞阳县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混凝土搅拌站行业扬尘整治,全县8家混凝土搅拌站已完成整改6家、正在整改1家、停产整治1家;督促枞阳弘泰码头、前进码头堆场完成围挡整改;督促20个建筑施工工地、池州长江公铁大桥等重点道路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坚持路警联合治超机制,上半年累计查处扬尘泼洒车辆167辆、处罚金额15万元;开展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督促36家餐饮单位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装置;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促83家工业企业落实限停产减排措施,严管道路、码头、矿山、工地、裸地等扬尘管控,涉土涉粉尘工序一律停工。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排查VOCs治理企业38家,累计督促更换活性炭(吸附棉)等耗材企业18家;开展锅炉排查整治,督促4家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企业规范整改。严格秸秆禁烧工作,召开全县秸秆禁烧工作专题会议,强化禁烧宣传教育,制定《枞阳县2024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督促乡镇(经开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禁烧巡查督查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截至6月30日,2024年县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7ug/m^3、42ug/m^3,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5%、5%;优良天数141天,优良率77.5%,去年同期141天,优良率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