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投资审计中心: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广大审计干部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制定了法治联络员制度。
厅机关各处室局、投资审计中心分别确定一名法治联络员。法治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本处室单位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促进依法审计,恪守审计权力边界;结合审计工作,对外加强审计法律法规宣传,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积极参加厅机关组织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
各处室单位要大力支持法治联络员工作。综合法规处应加强对法治联络员的培训、引导;法治联络员应自觉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要共同压实普法责任,做实依法审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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